Thursday, May 3, 2012

奉公守法

家裡有好多玩具是少爺們小小時候玩的,現在大了不覺得好玩了,佔滿整個櫃子,於是老媽就想趁機收拾一下。


問大少爺把不用的 baby 玩具送給別的小小朋友玩好不好? 他很爽快的就說好。

問小少爺同樣的問題, 他面帶難色的說,"可是有可能我四十歲的時候還會想玩耶" "四十歲?" "或者五十歲的時候也有可能想玩啊。"

老媽心想,小少爺平時不是這麼小氣的孩子啊? 於是決定隔天再問一次,繼續昨天的話題,老媽才了解自己昨天會錯意 。

原來櫃子裡有一盒朋友送的玩具,從來沒拆封過,老媽覺得家裡玩具很多,兩位少爺也從來沒吵著要拆開來玩,所以也就一直放著。玩具盒上寫著這盒玩具有 45 個零件,小少爺大概私下看了好幾次,可是這位還屬於文盲階段的小朋友只看懂了 45 這個字,以為是要 45歲以上才能玩,所以很耐心的等著,也不吵著要打開,現在媽媽居然說要送人,小少爺終於不依了,心想我等了這麼久怎麼沒玩到就要送人?

老媽聽了,好不容易從狂笑中喘上氣來後,派哥哥去把盒子上的字解釋給弟弟聽,又在盒子上找到 "4+" 的字樣,小少爺知道自己四歲半,已經可以玩了,一陣歡天喜地後決定放學回來以後打開來玩 ,就開開心心上學去了。

我們家的孩子,真是奉公守法的好孩子啊,嘻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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